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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1

轉發珠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於加強經珠澳口岸入境特定人員健康管理服務的通告

來源 : 珠澳聯防聯控澳方工作組

珠澳聯防聯控澳方工作組接珠海方面通知: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今年3月27日開始對所有經廣東口岸入境人員(含港澳臺地區,含中轉旅客)實行核酸檢測全覆蓋,並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對經珠澳口岸入境且14天內無外國和香港、臺灣地區旅居史,無發熱、乏力、乾咳、咽痛等症狀,保障澳門正常生產生活的特定人員(以下簡稱特定人員),暫不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須進行核酸檢測,並對其嚴格加強全流程健康管理,確保閉環運作。

根據中央、省有關名單管理、社區管理、閉環管理的政策要求,為了加強對名單中特定人員入境後的健康管理,防止出現未按規定如實填報個人基本資訊(含姓名、在珠住址、聯繫方式等),以及未按要求及時納入社區管理和閉環管理等問題,堵塞特定人員健康管理服務漏洞,經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相關方面溝通協商,在保障珠澳兩地正常生產生活的前提下,進一步明確相關要求,現就特定人員有關健康管理服務事項通告如下:

一、特定人員入境時須持7天內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或珠海市相關部門出具的核酸檢測採樣證明。

二、特定人員入境時須進行《健康申明卡》電子申報。

三、持珠海市公安局簽發的《港澳居民居住證》的特定人員入境前應主動掃“粵康碼”進行健康申報;入境時須如實填寫個人基本資訊(含姓名、在珠住址、聯繫方式等);入境後3小時及出境前1小時內,須主動向所在社區報備,納入社區網格化管理。

四、特定人員入境後應始終保持通訊暢通,積極配合社區做好健康管理服務工作。

五、對於拒不配合健康管理服務措施的特定人員,入境後將對其實施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措施。

六、本通告自2020年4月12日0時起生效。

珠澳聯防聯控澳方工作組提醒各位市民,留意相關措施,認真執行相關要求,確保出行安全、健康、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