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過去一年,保安當局遵從行政長官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施政理念,以及按照《澳門特別行政區五年發展規劃( 2016 - 2020)》所確定的建設安全城市的施政目標和施政要求,持續推進新型警務模式的構建,透過前瞻決策、系統部署和深化合作,進一步加強公共安全的管控,並藉革新求變,優化警隊建設,密切警民關係,不斷提升公共安全的治理效果。
隨著信息化社會的到來、區域一體化的深入推進、資訊技術對人類社會的重大影響,既為國家和澳門社會的總體安全構成各種新型挑戰,也為澳門保安部隊和部門的警務模式迎來深化變革,尤其是為優化執法和安全管理工作帶來巨大機遇,這一切都關乎澳門的繁榮穩定和發展目標的實現。
然而,今年 8 月 23 日“天鴿”風災肆虐澳門,造成了史無前例的重創,儘管特別行政區政府、社會各界和全體市民全力應對,但面對六十四年來的最強颱風,也揭示了特別行政區政府整體在颱風預報預警、應急行動、救災統籌的制度和運作存在不足,防洪基礎建設方面更有缺失,保安範疇多數轄下部隊及部門參與的民防行動協調的制度政策和工作措施也存在亟待檢討和改善的空間等等,保安當局在行政長官的領導下正在全面嚴肅面對。
為此,保安當局將認真審視澳門內外安全形勢,查找現有各項預防、應急和後續處理工作制度的疏漏,藉推動應用高新科技,革新原有的決策和工作模式,以更具前瞻的策略,創新一系列執法和管理制度,推動資源配置的優化和警隊現代化建設,並持續與國際、區際、澳門特別行政區其他部門和澳門社會各界共同努力,進一步推動落實開放性、參與性的公共安全治理,力爭實現對犯罪和民眾安全問題更有效、更具針對性的防治,為達至《澳門特別行政區五年發展規劃( 2016 - 2020)》有關“安全城市”的施政目標不懈努力。
二零一七年度保安範疇施政方針的執行情況
2017 年,保安司率領轄下部隊及部門不斷強化警務部署及執法行動,嚴重罪案持續大幅下降,有效控制輕微犯罪,進一步穩定社會治安;逐步落實新型警務理念,不斷推進自我執法行動,持續嚴肅警隊紀律,警隊剛柔管理嚴寬有度;青少年安全工作持續展開,家、校、警合作順暢高效,不斷增加宣傳教育活動,啟動國家安全教育工作;區域警務合作成效顯著,警民關係持續改善,警記溝通更加順暢,各方合力共同高效維護社會安全;落實新通關模式技術研發,通關後備系統完成建設,強化應急處置能力,海上執法機制不斷完善;懲教感化增加社會助力,人員管理體現剛性特點,柔性文化開始落實,持續推進基礎建設。因此,過去一年,保安當局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五年發展規劃( 2016 - 2020)》定下建設安全城市的施政目標,並秉持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以民為本”的整體施政理念,在維護社會治安、保障市民生命及財產安全的多項執法工作達到了預期效果。
然而,在應對颱風“天鴿”的民防應變及救災行動統籌制度暴露了一些缺失,對此保安當局已嚴肅面對,相關檢討完善工作已隨即開展。
總括而言,保安範疇近一年來的重點工作包括了以下八個方面:
一、颱風“天鴿”重創澳門,民防行動中心全力統籌,保安範疇紀律部隊人員全員出動,應對颱風及參與救災,但民防應變及救災統籌的制度存在不足,制度檢討工作已經開展
8 月 23 日,澳門遭受六十四年以來最強颱風“天鴿”的吹襲,市面廣受破壞;其風暴潮與時值的天文大潮形成疊加效應,引發澳門多處地區嚴重水浸,導致大面積停電停水,對社會正常運作和居民生活造成了極其嚴重的影響。對此,行政長官在 8 月 23 日下午八號風球仍然懸掛期間,即帶領行政法務司司長和保安司司長親臨民防行動中心指揮救災至凌晨,此後還多次到達民防行動中心瞭解災情及中心運作情況;其後另一颱風“帕卡”襲澳期間,行政長官亦一直身處民防行動中心指揮工作。回顧救災善後期間,保安司和轄下各部隊及部門在行政長官親臨民防行動中心指揮督導下,以及在保安司司長的統籌下,共投入了超過 8,800 多名紀律部隊人員不分晝夜參與救災搶險,各部隊及部門 2,000 多名文職人員也自發組織義工隊,全力參與救災善後工作。
面對這場災害,儘管保安範疇相關部隊和部門人員全數取消休假、傾力應對及參與救災,然而澳門的民防應變及救災統籌制度,在是次救災和善後工作中確實暴露出一些缺失,因此行政長官已批示設立委員會,即時開展政府應對重大災害措施的檢討工作。保安當局遵照行政長官的指示, 就完善本澳民防制度和體系,制定了短、中、長期的工作計劃。
總結風災以來保安當局所採取的應急、善後和改善工作措施,主要有:
- 啟動民防行動中心展開民防協調統籌。民防架構依據現行《民防行動總計劃》啟動期間,警察總局民防行動中心指導及協調民防架構 27 個成員的整體行動;接報、分析、處理及全力跟進由颱風所引致的事故;統計由颱風所引發的事故、傷亡數據資料;透過新聞局及各種渠道對外發佈民防訊息等。
- 建議向中央政府請求解放軍駐澳部隊調派官兵參與救災。保安司司長向行政長官匯報颱風“天鴿”帶來的危急情況,並由行政長官提請中央要求駐澳部隊協助救災。民防行動中心協調駐澳部隊在受災最嚴重的相關區域進行清障行動,歷時三天三夜。
- 跨海大橋交通特殊安排確保公共安全。民防行動中心首次在懸掛十號風球期間,基於安全考慮著令封閉西灣大橋下層行車道,自 8 月 23 日上午11 時 45 分至下午 3 時,歷時約三小時;而在八號風球除下重開大橋時,由於友誼大橋及西灣大橋受淤泥、砂石堆積影響未能通車,故決定首次開放公交專用的嘉樂庇總督大橋予一般車輛和電單車通行,該臨時措施至 8 月 31 日早上停止。
- 為受淹地下停車場排水及進行搜救工作。風災期間,澳門海關及消防局聯合行動,於各區受水淹浸的各大地下停車場夜以繼日地開展搜救以及排水等救援工作,一直至 8 月 30 日下午。
- 調動消防水泵車向各間醫院提供用水。於停水期間,消防局調派消防水泵車向仁伯爵綜合醫院、鏡湖醫院及澳門科技大學醫院等提供生活用水,確保醫院正常運作,使傷病者的醫治不受阻礙。
- 維持口岸通關順暢及為旅客提供協助。風災期間,海關及治安警察局於各口岸維持秩序及治安,做好滯留旅客的臨時安排,保障旅客安全;派員前往機場協助疏導復航後大量的出入境旅客;對因颱風或飛機、船舶停航、延誤而逾期逗留的旅客簽發延期逗留及提供必要協助。
- 警務部門加派人手維持市面治安秩序。多個警務部門於風災期間加強合作,加派人手及警用車輛到澳門各區維持治安及預防犯罪;巡查停水停電地區、受水浸影響的區域和罪案高發地點,巡查各區住宅、舊式大廈及商舖,提醒市民要注意防盜;關注娛樂場周邊地區安全,防範出現社會混亂和有人乘機實施偷竊、搶劫或暴力傷人等不法行為。
- 市面大範圍交通燈號故障的應急處理。災後本澳約有 80 個路口的交通燈組損壞,警方安排大量警員到各主要路口指揮疏導,處理由此引致的交通問題,此外亦持續協助及指揮重型車輛進行清障工作。
- 全面利用多媒體滾動式發佈消息。為穩定民眾情緒以及協調民間力量共同救災,保安範疇各部門密切監察輿情,對外滾動發佈大量最新的救災善後訊息以及傳遞正面消息,協調民間團體共同進行風災後的清障工作;除了透過傳統媒體外,亦積極利用手機短訊、微信、 Facebook 及Instagram 等新媒介,滾動發放最新救災訊息和及時闢謠。
- 在民防行動中心多次召開政府聯合記者會。因應風災的嚴重性和災後情況的特殊性,民防行動中心協調各保安部門、民政總署、 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土地工務運輸局、海事及水務局和衛生局等參與民防架構的部門,舉行了三次聯合記者會,發佈及時資訊,回應社會關注的問題,澄清不實消息。
- 及時澄清不實流言並對造謠行為開展嚴厲的執法工作。警方增派人員,加強追蹤災後網絡上的不法行為和言論,及時澄清不實流言、謠言,對於製造、散播謠言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新增民防架構成員以完善民防協調統籌。因應重大災難下的通訊及能源需求,經民防行動中心提議,行政長官已指示新增郵電局及能源業發展辦公室為民防架構成員,強化相關部門在民防工作中的參與及溝通。
- 民防行動中心改變過往運作模式。鑒於“天鴿”風災的嚴重性,民防行動中心根據行政長官的指示,例外地脫離現有制度在八號風球除下後仍然持續運作,在救災及災後恢復方面開展相關統籌,直至 9 月 19 日。
- 全力協調各項救災物資便利通關措施。風災導致各區生活物資及救援物資短缺,海關在緊急情況下提供便利通關安排,一方面透過與內地的關務聯絡機制,保障內地援澳的民生及救災物資第一時間運抵澳門;另一方面透過港澳的關務聯絡機制,保障海路救災物資快速順利通關抵澳。
- 協助各區災後清障,恢復市民日常生活。自 8 月 23 日起,保安範疇各部隊及部門在保留必要力量維持各部門基本正常運作的情況下,動用一切可動用的人力(包括紀律部隊人員和文職人員)和物力資源,協助及參與相關政府部門及社會各界所進行的清障工作,無分晝夜地打通被封堵的道路、清理堆積的垃圾及雜物,以盡快恢復城市容貌和居民日常生活。
- 協調民間團體參與救災展現互助精神。是次風災給澳門造成嚴重破壞,在善後工作上需要大量的工程機械和運輸車輛協助清障工作。由 8 月 24日開始,保安範疇得到了本澳專業團體及業界人士協助,協調業界借出多台重型機械及車輛參與清障工作,短時間內開通了大部份主幹道的交通。此外,眾多民間團體及機構亦與警方協調,共同進行風災後的清障工作。
- 聽取各界就重大災害應變措施的意見。按行政長官指示,政府各施政範疇與多個社會團體就檢討和完善重大災害應變召開會議,聽取有關團體對颱風“天鴿”襲澳後政府善後工作以及未來重大災害應對機制的意見和建議。 8 月 28 日及 8 月 30 日,行政法務司及保安司共同聽取了各區社會服務諮詢委員和澳門婦女聯合總會代表的意見; 8 月 31 日,保安司與社會文化司聽取了江門同鄉會及福建同鄉總會的意見; 8 月 30 日,警察總局局長帶領保安範疇相關局長參與由經濟財政司和運輸工務司組織聽取街坊總會代表意見的座談會; 9 月 1 日,保安司聽取了物業管理業商會及物業管理專業人員協會意見。
- 協助航運業界復航以及保障海上安全。澳門海關加強與內港貨運碼頭業界聯繫,及時為貨運業界提供有效的協助;加強與漁業協會聯繫,維持海上交通秩序、提供海上救援,並協助清理各碼頭的障礙物及緊急修復工作,協助船隻復航後順利出港。
- 保障本澳中小學校開學日的市面秩序。警方加派交通警員及巡警在各繁忙路段和學校周邊範圍疏導交通,維持秩序;協助家長和學生上落車,全力保障首日開學過程順利;另外開放關閘邊境站的“十一歲以下學童專用通道”。
- 提供臨時供水服務緩解市民用水之困。停水期間,各部門主動協助救援工作,開放多個自來水供水點給受災市民取水,暫緩他們日常生活用水問題。
- 調動部門人員和組織參與義工隊工作。保安範疇各部門的非前線救災人員也積極參與義務工作,組成義工隊往各區協助清理工作,並發動滅罪小先鋒學員參加探訪長者、運送食物和飲用水,以及協助清障等。
- 協助在囚人及院生與其親屬互報平安。路環監獄安排有需要的在囚人致電親屬或進行特別探訪,以互相瞭解情況;少年感化院亦致電院生親屬代為通報平安。
- 定期跟進改善災害事故應對工作進度。保安司司長透過定期召開應對災害事故短、中、長期工作計劃的跟進會議,聽取轄下各部門就相關工作最新落實情況的匯報,確定落實計劃的時間表,檢討工作成效和安排,確保各項工作有效推進。現時各部門有關完善基礎設施、強化統籌協調、優化訊息發放、添置應急裝備和定期開展演練等短期工作已經或正有序落實,而保安當局將爭取在今年底前就民防制度檢討結果,提出設立統籌預防和應對災害事故專門機構和相關運作制度的基本框架。
二、警務部署及執法行動不斷強化,嚴重罪案持續大幅下降,輕微犯罪得到有效控制,社會治安進一步保持穩定
保安當局根據公共安全的形勢和對各種資料數據進行科學、系統的評估及分析,制定了一系列具前瞻性及更具針對性的保安策略,使轄下各部門的執法行動得以有效地逐步開展,適時調整警務策略及行動部署,增強科技手段輔助執法工作,同時與周邊地區執法部門保持緊密聯繫,有效預防和打擊各類嚴重罪案及涉及民生的罪案,社會治安持續保持穩定。在保安司的持續推動和嚴密監督下,各部隊及部門開展積極行動,各項保安政策得到貫徹落實及達到預期的成效,主要有:
- 加強執法,社會治安持續保持穩定。今年 1 至 8 月,本澳的整體治安形勢持續保持穩定,本澳警方共開立刑事專案調查案件 9,951 宗,與去年同期的 9,653 比較,增加了 298 宗,上升幅度為 3.1%。影響市民生活的犯罪活動如盜竊、搶劫等都明顯下降,而嚴重暴力犯罪如殺人、嚴重傷人、綁架等繼續保持低案發率或零案發率。同時,警方透過有效監控及部署,及早預防因博彩業調整而出現影響治安的不穩定因素,並成功防範博彩犯罪向社區蔓延的趨勢。
- 相互配合,跨境協作成績顯著。今年 4 月及 5 月,在內地警方協助下,本澳警方偵破兩宗分別是去年 9 月在雀仔園發生的嚴重傷害他人致死案,以及 2006 年發生於新口岸的入屋劫殺案,三名嫌犯先後在內地落網,其中一人已移交本澳警方。 9 月 28 日,警方拘捕一名從機場入境的韓國籍男子,證實其涉及 2014 年 1 月份的一宗謀殺案,案中受害人為一名澳門女子。
- 高效排查,快速偵破縱火犯罪。今年 1 至 9 月共開立 36 宗有關縱火案的專案調查,其中 27 宗已經偵破、緝捕嫌犯和查明起火原因。值得留意的是,有 14 宗案件的成因是有人亂丟煙蒂引致。因應上述情況,警方採取主動警務策略,加強宣傳因過失引致火警的有關刑事責任,透過普法教育提高公民意識,減少因亂丟煙蒂而釀成火災。
- 主動打擊,防範博彩犯罪蔓延。今年 1 至 9 月司法警察局接連偵破多宗與博彩有關的罪案,曾在一日內偵破 20 宗禁錮案,以及在 3 月上旬的一個星期內瓦解了三個高利貸集團。今年 1 至 9 月,高利貸的專案調查及檢舉案件按年下降 6.2%(錄得 303 宗),而相關禁錮案的專案調查及檢舉的升幅亦有所放緩(錄得 339 宗),顯示警方持續打擊措施奏效。
- 針對部署,有效淨化賭場環境。司法警察局維持娛樂場 24 小時駐場機制,以對娛樂場及周邊地區進行監察,有效打擊在賭場內發生的盜竊、詐騙、不正當據為己有、使用他人身份證明文件等案件。另在假日或賭場人流高峰時段、凌晨或深夜等博彩犯罪活動相對活躍時段,組成特別巡查小隊,加強執法力度,結合治安警察局在賭場外圍的巡邏執法行動,合力迅速應對罪案。
- 創設機制,發揮聯絡機制作用。鑒於今年 6 月 2 日菲律賓一所賭場內發生槍擊及縱火事件,以及 10 月 1 日美國拉斯維加斯發生嚴重槍擊案,司法警察局立即聯同博彩監察協調局,召集本澳六大娛樂場營運方舉行會談,及時商定及有效落實加強娛樂場的各項保安措施,建立即時通報機制,以確保娛樂場的整體安全。
- 適時修法,全面打擊毒品犯罪。 2016 年底通過並生效的第 10/2016 號法律對第17/2009號法律《禁止不法生產、販賣和吸食麻醉藥品》作出修改,執法部門可對有強烈吸毒跡象的人士進行強制尿液取檢。司法警察局在今年 1 至 9 月的檢驗個案共 53 宗,尿檢人數共 141 人,合共 82 人在尿檢測試中呈陽性反應,被確定曾吸食毒品。該項新措施使警方更有效地對毒品犯罪進行調查工作,遏止潛藏的毒品活動。此外,保安當局在俾利喇街華輝大廈設立毒品罪案調查處望廈分站以及於氹仔客運碼頭設置X 光人體掃描機,加強堵截毒品流入本澳。
- 加強應對,成功瓦解犯罪集團。今年 1 至 9 月,司法警察局共開立 26 宗犯罪集團案專案調查,執法更主動,同比增加 4 宗,行動成功瓦解多個高利貸犯罪集團,亦偵破多個涉及跨境操縱賣淫團伙、禁錮、協助偷渡、偽基站、詐騙、搶劫、受賄及瀆職等不法活動的犯罪集團,有效維護了社會治安。
- 廣泛宣傳,全力預防電話詐騙。警方聯同本澳社團、學校、電訊營運商等進行廣泛、全方位的防罪宣傳,並與內地警方合作採取多項防範措施,有效提高市民的防範意識,成功防止市民受騙,相關犯罪已在 4 月起逐漸減少。然而,自今年 7 月開始,冒充政府機關人員的電話詐騙捲土重來,再度在本澳活躍,騙徒冒充海關、出入境事務廳甚至司法警察局人員,市民受騙損失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