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鐘長鳴

2020-04-28

一名休班警員觸犯醉酒駕駛罪

事件概述

於2020年4月27日,治安警察局一名休班警員駕駛輕型汽車,在路環田畔街發生交通意外。治安警察局交通廳警員接報到場處理,經進行酒精測試後,發現該休班警員涉嫌醉酒駕駛,案件於同日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初級法院刑事法庭於2020年4月27日作出判決,判處上述休班警員6個月徒刑,暫緩執行徒刑3年,禁止駕駛2年。

 
治安警察局回應

治安警察局對事件深表遺憾,並重申,一直重視警務人員的紀律操守,對人員的違法違紀行為,必定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跟進情況

治安警察局於2020年4月27日開立紀律程序調查,依法追究紀律責任。

 
整肅措施

治安警察局領導層已即時指示各部門,持續透過內部溝通機制,提醒轄下所有人員關注及正視此類問題,嚴正要求所有人員注意個人行為操守,局方對於違法違紀的行為,絕不姑息。

 
結果(更新)

有關紀律程序已調查完畢,治安警察局局長於2020年7月7日作出批示,對該名警員科處停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