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鐘長鳴

2020-02-04

一名休班一等警員涉觸犯醉酒駕駛罪

事件概述

於2020年2月3日,一名治安警察局休班一等警員駕駛重型電單車,在青洲大馬路與白朗古將軍大馬路交界發生交通意外。治安警察局交通廳警員接報到場處理,經進行酒精測試後,發現該休班一等警員涉嫌醉酒駕駛,案件於2020年2月5日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治安警察局回應

治安警察局重申一直重視人員的紀律操守,對違法違紀行為絕不容忍及姑息,必定依法跟進,秉公處理。

 
跟進情況(更新)

治安警察局於2020年2月4日開立紀律程序調查,依法追究紀律責任。

初級法院刑事法庭於2021年2月4日作出判決,判處上述休班警員6個月徒刑,准以罰金54,000澳門元代替及禁止駕駛2年。

 
整肅措施

治安警察局領導層已即時指示各部門,持續透過內部溝通機制,要求人員在休班期間亦要注意個人行為操守。

 
結果(更新)

有關紀律程序已調查完畢,治安警察局局長於2021年5月14日作出批示,對該名一等警員科處停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