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鐘長鳴

2019-12-26

一名休班警員涉觸犯醉酒駕駛罪

事件概述(更新)

於2019年12月23日,一名治安警察局休班警員駕駛重型電單車,在澳門海灣南街近信和廣場班馬線發生交通意外。治安警察局交通廳警員接報到場處理,經進行酒精測試後,發現該休班警員涉嫌醉酒駕駛,案件於2019年12月24日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初級法院刑事法庭於2020年7月14日作出判決,判處上述警員4個月徒刑,暫緩執行2年,禁止駕駛1年3個月。

 
治安警察局回應

治安警局重申一直重視警員之個人操守及道德行為,除了要求人員在執勤期間注意言行,亦要求人員在日常生活中保持高度的守法意識,對於所有違法行為絶不容忍,一經發現必定依法處理。 

 
跟進情況

治安警察局於2019年12月23日開立紀律程序調查,依法追究紀律責任。 

 
整肅措施

就上述事件,治安警察局領導重新向所有部門主管要求,加強教育,提醒所有人員,身為警務人員即使休班期間,亦要嚴格遵守法律。 

 
結果(更新)

有關紀律程序已調查完畢,治安警察局局長於2020年10月22日作出批示,對該名警員科處停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