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鐘長鳴

2019-06-11

司法警察局一刑事偵查員涉違反保密及公務員袒護他人等多項罪

事件概述

司警局一名刑事偵查員涉嫌多次向犯罪集團洩露局方的反罪惡行動消息,以協助該集團成員避免被警方調查及拘捕。司警局於2019年6月11日拘捕該刑事偵查員,並以違反保密罪、公務員袒護他人罪及黑社會的罪將其移送檢察院偵辦。

該刑偵人員姓潘,36歲,2008年入職。

 
司法警察局回應

司警局對有人員涉嫌犯罪表示遺憾及痛心,重申一直高度重視人員的紀律操守,強調執法時絕不偏袒任何人,並對於任何違法違紀行為,定必秉公辦理,絕不姑息。

 
跟進情況(更新)

司警局於2019年6月11日對該名刑事偵查員開立紀律程序卷宗,依法調查有關違紀違規行為。司法當局對該名人員採取羈押強制措施。

初級法院刑事法庭於2020年7月3日作出判決,上述刑事偵查員觸犯違反司法保密罪、違反保密罪及濫用職權罪,罪名成立,判處四年三個月的實際徒刑。

該刑事偵查員向中級法院上訴,中級法院於2021年11月25日作出裁判,上述刑事偵查員的上訴理由不成立。

案件的裁判已於2022年1月4日轉為確定。

 
整肅措施(更新)

司警局領導層已即時責成轄下各部門加強對人員的監督,並要求各員工必須注意個人操守及行為,遵法守紀,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司警局已就相關審批和工作流程作全面檢視,進一步完善事前審批和事後審查環節,並藉軟件設備加強對相關系統和工作的監控。

 
結果(更新)

有關紀律程序已調查完結,考慮到涉案刑事偵查員利用職務之便,將獲悉的反罪惡巡查行動信息及該局的機密資料向犯罪集團成員洩露,以便為其本人及他人獲取不正當利益,保安司司長於2022年5月20日作出批示,對該名刑事偵查員處以撤職的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