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鐘長鳴

2015-06-09

有獄警涉嫌受賄法辦

事件概述

廉政公署對2015年3月偵破的一宗監獄警長受賄案作深入調查,在澳門監獄的配合下,於6月初再拘捕一名獄警,在其身上、住所及所經營的店舖內搜獲部份準備夾帶進入監獄的違禁品。涉事獄警承認長期收受囚犯賄賂,包括名貴藥食、名酒、名牌化妝品、旅遊款待以及海外高薪職位承諾等,多次將食品、藥物、宗教飾物、球鞋和名表等違禁品偷運到獄中供囚犯使用,涉嫌觸犯了受賄作不法行為罪,被移送檢察院處理。刑事起訴法庭根據檢察院建議,即時對該名獄警採取中止執行公共職務及禁止離境等強制措施;澳門監獄接獲通報後,亦已對其即時提起紀律程序。 (資料來源:廉政公署)

 

澳門監獄回應

澳門監獄高度關注一名獄警人員涉嫌受賄的案件,除了積極配合廉政公署的調查工作外,並會對涉案人員提起內部調查程序,按照相關法律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獄方重申,一直以來皆嚴格要求全體員工注意紀律操守,倘發現任何懷疑違規或違法的情況,會即時通報廉政公署或相關警察部門,按照法律秉公辦理,嚴懲害群之馬。此外,獄方會持續加強內部的廉政教育及預防工作,致力提升人員的廉潔意識,持續檢討目前的監察機制,務求杜絕違規行為,維持監獄的秩序。

 

跟進情況

澳門監獄於2015年6月4日對涉事獄警提起紀律程序,並經保安司司長批准,於7月8日起對其採取90日防範性停職的措施。

 

整肅措施

因應事件發生,獄方已重新檢視人員進入囚倉區的設施,並在各樓層閘門外增設安檢崗位。另獄警每周將增加一次不定時的膳食檢查,以及加強囚倉情報的搜集和分析。

在內部廉政教育及預防工作方面,獄方已因應實際情況和需要,重新檢視《澳門監獄廉潔守則》的內容,以便和廉政公署商討修改方向和細節。

培訓和宣傳方面,獄方在人員不同職業生涯階段增加“澳門監獄廉潔守則”課程和“廉潔講座”,其中“澳門監獄廉潔守則”課程已作為在職培訓的常規必修課。有關課程和講座將按照面向人員種類和職級而設定不同教學目的和側重點,旨在強化各級獄警和文職人員的廉潔意識。另外,獄方亦已加強內部宣傳渠道,進一步推廣廉潔文化。

 

結果(更新)

經法院審判後,該名獄警人員被判處罪名不成立,按照《刑事訴訟法典》相關規定,取消對其採取的中止執行公共職務之強制措施。

就上述情況,基於欠缺充分證據證明該名獄警曾收受利益,因此,懲教管理局局長於2018年7月25日批示對紀律程序的相關部份作歸檔處理。

另外,由於該名獄警在較早前也涉及違反熱心義務、勤謹義務,以及不從事不得兼任之活動的義務,懲教管理局在完成有關紀律程序後,保安司司長於2018年8月8日批示對其處以撤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