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鐘長鳴

2019-06-05

兩名治安警一等警員涉嫌受賄協助逾期逗留人士正常出入境

事件概述

司法警察局於本年3月份接獲“協助他人偷渡”情報,經調查後發現,一名活躍於賭場男子透過三名中介人向兩名治安警察局一等警員行賄,偽造出入境記錄,以規避出入境法律之規定。

司法警察局聯合治安警察局共同偵查後,於2019年6月3日採取行動,成功拘捕6名涉案人士,並搜出涉及犯罪所得的金錢。司法警察局以行賄、協助、電腦偽造、瀆職、犯罪集團等罪將6人移送檢察院處理。

兩名警員分別姓黃,51歲,1992年入職,2008年起在出入境部門工作,曾在機場出入境事務站工作;另一名警員姓梁,44歲,1995年入職後一直在出入境部門工作,曾在外港碼頭及關閘工作,去年調派至港珠澳大橋出入境事務站工作。

 
治安警察局回應

對有警務人員涉嫌犯罪表示痛心,並重申一直重視人員的紀律操守。事件發生後已立即全力配合調查。治安警察局重申,對違法違紀行為定必秉公處理,絕不姑息。  

 
跟進情況(更新)

治安警察局已於2019年6月4日開立紀律程序調查,依法追究違法者的紀律責任。司法當局對該兩名警員採取羈押強制措施。初級法院刑事法庭作出判決,兩名一等警員均被判處8年實際徒刑。 

整肅措施

治安警察局領導層已即時指示各主管,全面檢討各個環節的工作流程,完善監管機制,防止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結果(更新)

治安警察局已完成紀律程序,保安司司長於2021年12月9日批示對該兩名一等警員處以撤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