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鐘長鳴

2018-06-05

一名治安警察局警員涉加重詐騙罪

事件概述

司法警察局於2018年3月6日接獲檢察院轉來的一宗案件,案情顯示一名治安警察局首席警員聲稱可協助另一名警員兌換外幣,但在收取港幣八萬餘元款項後,沒有作出任何兌換行為,並將該筆款項全數挪用。

上述首席警員涉嫌觸犯“加重詐騙”罪,司法警察局於2018年6月5日將案件移送檢察院處理。

 
治安警察局回應

治安警察局對於有警務人員涉嫌觸犯“加重詐騙”罪深表遺憾,強調對所有違法違紀行為定必秉公處理,絶不姑息。

 
跟進情況

治安警察局已於2018年6月5日開立紀律程序,依法對上述人員進行調查。保安司司長於同日批示對該名人員採取防範性停職措施。

 
整肅措施

治安警察局領導層要求各部門主管對屬下人員的日常生活多加關心,倘發現問題則及時協助或作必要預防,避免或減少違法行為的發生。

 
結果(更新)

初級法院判處嫌疑人兩項「信任之濫用罪」,兩罪並罰,合共科處1年徒刑,准予緩刑2年,判決結果已於2019年04月25日轉為確定。

治安警察局已完成紀律程序,保安司司長於2019年8月20日批示對該名首席警員處以強迫退休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