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警察局一名刑事偵查員涉嫌為獲得不法利益,不法查閱卷宗資料及偵查進展,並將資料向高利貸犯罪集團披露,以便對方逃避追查和刑責。司警局於2018年4月4日將該名刑事偵查員拘捕,以公務員袒護他人罪、不當進入電腦系統罪及不當獲取電腦數據資料罪將其移送檢察院偵辦。
司警局感到非常遺憾,對事件表示高度關注,重申一直要求轄下工作人員必須知法守法,嚴以律己,一旦發現任何違法違紀及破壞司警形象和尊嚴的行為,絕不容忍,絕不姑息,定必依法嚴肅處理。
有關案件已經移送檢察院偵辦,經檢察院建議,並由刑事起訴法庭法官批示對該名刑事偵查員採取禁止離境、每月報到和身份資料及居所書錄的強制措施。
司警局已於2018年4月4日對該名刑事偵查員開立紀律程序卷宗,依法調查有關違紀違規行為。保安司司長於2018年4月7日批示對該名人員採取防範性停職措施。
司警局領導層已即時將事件通報轄下各部門主管,並要求各主管監督員工的行為,督促各員工必須遵守法紀,恪守義務,嚴以律己。
司法警察局已完成有關紀律程序,保安司司長於2019年2月8日批示對該名刑事偵查員處以撤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