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鐘長鳴

2016-12-01

海關一名主管人員涉假卡犯罪集團案被捕

事件概述

司法警察局在較早前偵破一宗假卡犯罪集團案,在跟進調查時,發現海關一名周姓廳長涉嫌參與假卡犯罪活動,於是將其拘捕,其除了涉嫌進行假卡交易外,更協助假卡集團進行“試卡”動作。

該人員涉嫌於2016年3月協助假卡集團進行5筆假卡交易,其中2筆交易成功,3筆不成功。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回應

保安司黃少澤司長對於有保安部隊主管人員涉嫌參與犯罪活動,感到非常痛心,亦高度關注事件;並已即時指示司法警察局深入開展後續刑事調查工作,充分搜集證據,同時,指示海關對事件中涉嫌人員所開立紀律程序,必須依法嚴肅調查處理。為此,保安司司長已經要求轄下所有部門要以此為鑑,持續嚴肅部門紀律,加強管理工作。

保安司司長強調,絕不容忍及絕不姑息任何違法違紀行為,一旦發現及證實有人員違反法律及內部紀律,定必嚴懲不貸。

 
澳門海關回應

澳門海關高度關注事件,將全力配合相關部門和司法機關的調查工作。

初步了解,有關犯罪並不涉及該名人員在海關範疇的日常職務,但因案件性質嚴重,為社會帶來負面影響,為此,海關領導層立即進行必要的審視,並召集各級主管人員會議,確保工作如常執行。

就是次案件有一名主管人員涉案,海關領導層深感震驚和痛心,並告誡海關人員必須盡忠職守,不要辜負特區政府及市民對部門的信任和期望,切勿以身試法,自毀前程。

 
跟進情況

司法警察局以假貨幣轉手罪將該人員拘留及移送檢察院偵辦;海關亦即時展開內部紀律程序。

根據保安司司長批示,由2016年12月7日起終止該名人員擔任廳長職務的定期委任。

 
整肅措施

海關領導層已即時指示各人員,必須注意個人操守及行為,嚴格遵守法律規定。並重申,對於任何違法違紀的行為,定必依法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結果(更新)

就該人員涉嫌參與假卡犯罪活動的刑事案件,由於被害人不追究相關刑事責任,檢察院於2018年4月13日作出批示,將案件歸檔。

然而,在紀律責任層面上,該人員的行為明顯有違《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的一般義務及端莊義務。有關紀律程序已完成,海關關長於2020年5月4日作出批示,對該名人員的違紀行為科處停職處分,涉事人員向保安司司長提起訴願,保安司司長於2020年6月11日駁回其訴願,維持上述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