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鐘長鳴

2015-06-09

治安警長涉偽造出勤文件被捕

事件概述

2015年6月9日,廉政公署揭發一名任職於治安警察局治安警察學校的警長,於2010年至2014年間經常遲到早退,或於當值期間擅離崗位逾兩小時,甚至在辦公時間或於提供補充性工作(“抽水更”)期間離境處理私人事務,並因而作出不實出勤紀錄,意圖誤導上級考勤,從而避免相關紀律責任以及喪失增補性津貼,涉嫌觸犯偽造文件罪被捕,案件已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治安警察局接獲廉政公署通報後,已對有關人員提起紀律程序。 (資料來源:廉政公署)

 
治安警察局回應

涉案警長任職於警察學校,1985年入職,因涉嫌偽造出勤紀錄,觸犯《刑法典》規定的偽造文件罪,而被廉政公署將案件移送檢察院處理一事,治安警察局在接獲通報後,積極配合相關調查工作。

目前,該名警長之案件除被移送司法機關外,治安警察局亦已展開紀律程序。事發後,治安警察局已責成轄下各單位加強對人員的監督,並作出嚴正訓示,以及檢討出勤管理及監督機制以堵塞漏洞。

治安警察局一直重視警務人員的紀律操守,倘證實有人員作出違法違紀行為,必定依法處理,絕不姑息。

 

 
跟進情況

事發後,相關人員已調離原本崗位。

於2016年1月29日,檢察院因沒有足夠跡象表明嫌犯的行為構成偽造文件罪,將案件歸檔;

檢察院於2016年5月31日重開偵查;經補充偵查後,並未收集到新證據來支持對該嫌犯作出控訴,檢察院於2019年12月16日再次將案件歸檔。

 
整肅措施

治安警察局已採用電子考勤系統。

 

 

結果

治安警察局已完成紀律程序,相關人員因違反“服從義務”而被科處“書面申誡”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