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鐘長鳴

2017-11-03

一名警員觸犯醉酒駕駛罪

事件概述

於2017年11月1日,一名治安警察局休班警員在澳門俾利喇街發生交通事故,治安警察局交通廳警員到場處理,經進行酒精測試後,發現該休班警員涉嫌醉酒駕駛,案件於當日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初級法院刑事法庭於同日作出判決,判處上述休班警員3個月徒刑,暫緩執行徒刑為期1年,及禁止駕駛1年。


治安警察局回應

治安警察局重申一向重視人員的紀律及個人行為操守,對違法違紀之警務人員,必定依法嚴肅處理,絕不偏私。


跟進情況

治安警察局已於2017年11月1日就事件開立紀律程序調查,依法追究違法者之紀律責任。


整肅措施

治安警察局領導層已即時指示各部門,通報所有人員以此為鑑,身為警務人員,即使休班期間,亦要注意個人行為操守。


結果(已更新)

治安警察局代局長於2018年1月24日作出批示,對該名警員科處停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