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鐘長鳴

2017-05-23

一名一等警員觸犯醉酒駕駛罪

事件概述

於2017年5月23日,一名治安警察局休班警員在氹仔孫逸仙博士圓形地發生交通意外,治安警察局交通廳警員到場處理,經進行酒精測試後,發現休班警員涉嫌醉酒駕駛,案件於同日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治安警察局回應

治安警察局對有警務人員涉嫌醉酒駕駛表示遺憾,並重申一直重視警務人員的紀律,即使非工作期間,人員亦應注意個人行為操守,對有警務人員違法違紀,必定依法嚴肅處理,絶不偏私。

 

跟進情況

初級法院刑事法庭於2017年5月23日作出判決,判處上述休班警員4個月徒刑,准以罰金澳門幣36,000圓代替及禁止駕駛1年。治安警察局已於2017年5月23日就事件開立紀律程序調查,依法追究違法者之紀律責任。

 

整肅措施

治安警察局領導層已即時指示各部門,將事件通報所有人員,要求人員以此為鑑,注意自身行為操守。

 

結果(已更新)

有關紀律程序調查完畢,治安警察局代局長於2017年7月24日對該名一等警員科處相應的罰款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