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鐘長鳴

2016-08-08

一治安警員涉嫌觸犯違法收取罪

事件概述

治安警察局接獲舉報,懷疑一名警員收受利益,於是立即接案跟進。經調查,一名當值男警員於2016年8月1日晚巡經氹仔時發現有男女2人因感情及金錢發生糾紛,在介入處理期間,涉嫌收受其中男子一方的港幣一萬圓籌碼作為調解費。其後,事件中女子知悉警員收受籌碼後遂於8月2日向治安警察局報案。治安警察局以涉嫌觸犯“違法收取”罪對該名警員提起刑事程序,並於8月3日將案件移送檢察院處理。

 

治安警察局回應

治安警察局高度重視有警員執勤期間收受利益之事件,必定嚴格按照法律,秉公辦理;重申對任何違法人士均一視同仁,堅決打擊犯罪行為。

 

跟進情況

治安警察局已於2016年8月3日開立紀律程序調查,依法追究違法者之紀律責任。

於2016年8月12日,對涉案警員採取防範性停職措施。

 

整肅措施

就事件治安警察局已內部通報各部門,重視屬下人員之紀律操守,加強向人員灌輸廉潔奉公之守法意識。

 

結果(已更新)

經紀律調查,相關警員在職期間違法收取利益,其行為引致失去執行職務所必需的信任。保安司司長於2017年3月15日批示對其作出撤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