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鐘長鳴

2016-06-01

一名休班消防員涉嫌吸毒

事件概述

一名休班消防員,於2016年5月28日,因醉倒街上,被救護車送往仁伯爵綜合醫院,其後經院方檢驗尿液呈陽性反應懷疑吸毒,涉事消防員將移送檢察院處理。

 

消防局回應

關於一名消防員被檢驗出尿液呈陽性反應懷疑吸毒一事,本局高度重視,內部已展開紀律程序。

消防局對於人員的操守向來非常重視,並重申對此類事件定必嚴肅處理、絕不姑息,並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的調查工作。

 

跟進情況

消防局已於2016年5月30日對涉事消防員提起了紀律程序。

 

整肅措施

消防局已即時要求轄下各單位主管提醒全體人員關注事件,堅守法紀。

 

結果(更新)

初級法院刑事法庭於2017年10月27日作出判決,有關判決已於2017年11月16日轉為確定。案中法官指出,根據已證事實,涉事消防員因酒醉而被送往仁伯爵綜合醫院接受治療,被驗出曾吸入含有甲基苯丙胺成份的毒品;經分析卷宗內的證據,由於未能證實涉事消防員故意吸食毒品,欠缺「不法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罪」的主觀要素,因此,法院判處涉事消防員罪名不成立。

然而,在紀律責任層面上,因該人員的行為有違保安部隊人員的端莊義務,對部門聲譽及個人職業道德造成影響,故消防局對其科處罰款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