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鐘長鳴

2015-07-29

一治安警員觸犯醉酒駕駛罪

事件概述

2015年7月29日23時30分,治安警察局接報於馬場海邊馬路發生交通意外,警員到場後證實為私家車與電單車相撞,2名駕駛者進行酒精呼氣測試後,證實電單車駕駛者(治安警休班副警長)體內酒精含量嚴重超標,治安警察局將其拘捕並於7月30日移送檢察院處理。

 

治安警察局回應

對所有違法行為絕不姑息,一經發現,必定依法檢舉。

 

跟進情況

治安警察局於2015年8月3日開立紀律程序調查。

 

整肅措施

治安警察局重申,非常重視人員個人操守,即使非工作期間,人員亦應注意自己行為,會不時提醒人員嚴格遵守法律,強調守法意識。

 

結果

經審判後,該名副警長被判處徒刑3個月,以罰金9000元代刑,及禁止駕駛1年3個月。

治安警察局副局長於2016年2月12日,就上述副警長提起之紀律程序作出批示,對其科處罰款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