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鐘長鳴

2015-04-30

交通警員涉嫌執法瀆職法辦

事件概述

廉政公署2014年1月揭發兩名治安警察局交通廳警員在對青洲附近街道的違泊車輛作出檢控時,故意不對一輛屬同僚所有的違例車輛進行票控,及後基於途人指證,又刻意開出填寫錯誤車輛資料的罰單,意圖使違例泊車的同僚免於受罰,涉嫌觸犯了公務員所實施之偽造罪及瀆職罪(見《2014年廉政公署工作報告》)。有關案件由廉署完成偵查後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治安警察局亦於事發後對涉事警員提起紀律程序。 (資料來源:廉政公署)

 

治安警察局回應

就日前廉政公署2014年工作報告中,提及兩名交通廳警員檢控違例泊車時涉嫌作出刑事違法行為,謹回應如下:治安警察局高度關注事件,去年事發後已盡快展開紀律調查,依法追究責任,並積極配合相關部門的調查。本局會對前線人員加強監督及教育,不斷完善警務工作,並加強監督各單位人員的行為操守,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跟進情況

相關人員已調離原本崗位,並正等待司法判決。

 

整肅措施

治安警察局將加強科技強警,更廣泛的採用電子抄牌、掃描行車證抄牌及拍照等手段輔助執法。

 

結果

有關案件經初級法院審判後,判決兩名嫌疑人罪名不成立。治安警察局在紀律調查方面,證實其中一名嫌疑人在工作中存有疏忽及違紀行為,治安警察局副局長於2016年12月06日對其處以“罰款”之紀律處分,而另一名嫌疑人證實沒有作出違紀行為,因此將其涉及部份作“歸檔”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