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鐘長鳴

2020-10-29

一名刑事偵查員涉濫用職權及不當查閱罪

事件概述

廉政公署接獲一名居民舉報,經調查後發現司法警察局一名刑事偵查員涉嫌未經上級許可,私下查閱該名居民及其女性友人的出入境記錄。該刑事偵查員涉嫌觸犯《刑法典》的濫用職權罪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的不當查閱罪,移送檢察院處理。

 
司法警察局回應
  • 司警局高度關注事件,已即時開立紀律程序卷宗,依法展開調查;
  • 有關紀律程序正在調查中,司警局同時全力配合廉署及司法當局的調查工作;
  • 就該名刑事偵查員可能涉及的犯罪行為,對有關刑事訴訟程序司警局給予全面配合;
  • 司警局對轄下人員的任何違法違紀行為絶不容忍,定必秉公處理。
 
跟進情況(更新)

司警局於2020年9月30日對該名刑事偵查員開立紀律程序卷宗,依法調查有關違紀違規行為。

關於廉政公署通報的三十六次涉嫌私下查閱他人資料行為,檢察院指出案件經調查後,當中三十一次的事實不具充份跡象,故將案件作部份歸檔處理。

初級法院刑事法庭於2021年12月17日作出判決,對檢察院的指控作出改判,裁定上述刑事偵查員觸犯濫用職權罪和不當獲取電腦數據罪,罪名成立,並指出考慮到該名刑事偵查員為初犯、坦白自認以及其行為沒有造成嚴重後果,對其判處罰金。有關判決已轉為確定。

 
整肅措施

司警局領導層獲悉事件後,已即時指示各主管加強對人員的監督,以及必須嚴肅提醒所有人員應以此為鑒,時刻注重個人品格及行為操守,嚴格遵守法律規定。

 
結果(更新)

有關紀律程序已完成調查,根據刑事法庭判決中所指內容,並考慮到涉案刑事偵查員在紀律程序和相關的刑事案件中坦承自認並表現悔過,以及案件不涉及任何不法利益,保安司司長於2022年7月29日作出批示,對該名刑事偵查員科處停職一年的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