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鐘長鳴

2019-09-06

司法警察局刑事偵查員涉受賄作不法行為、濫用職權及違反保密等多項罪

事件概述

司法警察局於2019年6月拘留一名刑事偵查員,涉及一宗由黑社會操控的高利貸犯罪集團案件。經進一步調查發現,司警局另一名刑事偵查員應上述刑偵人員要求,曾多次以其職務之便擅自查核及向其披露警務資料,司警局於2019年9月5日拘留該刑事偵查員,並以違反“受賄作不法行為”、“違反保密”、“不當獲取、使用或提供電腦數據資料”及“黑社會的罪”罪名將其移送檢察院偵辦。

該刑偵人員姓陳,36歲,2008年入職。

司警局對該案件進行後續調查,再揭發一名刑事偵查人員涉嫌多次以職務之便擅自查核並洩露內部警務機密資料。司警局於2021年3月1日拘捕該名刑偵人員,並以“濫用職權”及“違反保密”等罪名,將其移送檢察院偵辦。 該名刑事偵查人員姓楊,50歲,1996年入職。

 
司法警察局回應

司警局對有人員涉嫌犯罪深表遺憾及痛心,局方一直以來都高度重視及嚴格監督人員的紀律和操守,對所有違法違紀行為絕不姑息,堅持以公平公正、不偏不倚的方式執法,嚴正處理相關案件,絕不偏私。

 
跟進情況(更新)

司警局已於2019年9月5日對陳姓刑偵人員開立紀律程序卷宗,依法調查有關違紀違規行為。司法當局決定對其實施身份書錄、定期報到、擔保及中止職務等強制措施。

初級法院刑事法庭於2020年7月3日作出判決,陳姓刑偵人員觸犯違反保密罪及濫用職權罪,罪名成立,判處二年三個月的實際徒刑。

該刑偵人員向中級法院上訴,中級法院於2021年11月25日作出裁判,上述刑事偵查員的上訴理由不成立。

案件的裁判已於2022年1月4日轉為確定。

有關另一名涉案的楊姓刑事偵查員,檢察院指出案件經調查後,沒有跡象顯示該名刑偵人員觸犯“濫用職權”及“違反保密”等罪名,故於2023年7月28日作出歸檔批示。

 
整肅措施

司警局領導層已即時責成轄下各部門加強對人員的紀律管理和教育,並要求各員工必須嚴格保持個人專業操守及良好道德行為,奉公守法,並會重新檢視工作流程,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司警局已就相關審批和工作流程作全面檢視,進一步完善事前審批和事後審查環節,並藉軟件設備加強對相關系統和工作的監控。

 
結果 (更新)

司法警察局對陳姓刑事偵查員的紀律程序已調查完結,考慮到該名刑事偵查員利用職務之便擅自查核並將查得的警務資料洩露給他人,目的是為其本人及他人獲取不正當利益,保安司司長於2022年5月20日作出批示,對該名刑事偵查員處以撤職的紀律處分。

楊姓刑事偵查員的紀律程序亦已調查完畢,沒有證據顯示該名刑偵人員曾作出違法行為,因此,司法警察局局長於2023年10月6日作出批示把相關紀律程序歸檔。